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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智能机器人”等重点专项2018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8-6    来源:青岛市科技局    返回列表

 各区(市、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西海岸新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智能机器人”等重点专项2018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18〕108号)转发你们,请按照申报要求,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积极组织项目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申报单位严格按照科技部发布的指南要求,于2018年9月24日前登录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完成预申报书的网上填报,经市科技局相关业务处室审核同意后,于2018年9月28日前(以寄出时间为准),将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的纸质预申报书(一式两份)自行寄送承担项目所属的专业机构。
申报项目审核推荐具体情况,咨询市科技局相关业务处室,联系方式如下:
1.“智能机器人”“网络协同制造和智能工厂”“制造基础技术与关键部件”等重点专项咨询电话:85911336   先进制造科技处  李香
2.“核安全与先进核能技术”“可再生能源与氢能技术”(可再生能源技术部分)等重点专项咨询电话: 85911341   农业与社会发展处  郑雯
3.“综合交通运输与智能交通”“可再生能源与氢能技术”(氢能技术部分)、“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现代服务科学理论、服务关键核心技术、新兴服务业支撑平台研发与示范、科技服务业支撑平台研发与示范)等重点专项咨询电话: 85911334   电子信息与新材料科技处  张兴健
4.“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文化科技服务业支撑平台研发与示范)重点专项咨询电话: 85911337   高新技术与产业化处  张心怡
 
附件: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智能机器人”等重点专项2018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http://www.most.gov.cn/mostinfo/xinxifenlei/fgzc/gfxwj/gfxwj2018/201808/t20180803_141054.htm)
 
 
 
青岛市科学技术局
2018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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