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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第26批)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及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6-5    来源:青岛市发展改革委    返回列表

 各区市发展改革局,西海岸新区发展改革局,高新区经济发展促进局,保税区发展改革局,蓝谷管理局经济发展处: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作部署,现组织开展2019年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和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9年认定工作
 
(一)请各区市和功能区发展改革部门参照《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2016年第34号令,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做好2019年国家企业技术中心推荐工作,具体程序包括:
 
1.按照《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工作指南(试行)》(发改办高技〔2016〕937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南》)要求,组织申请企业编写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进行审核;
 
2.依据《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17年第1号)明确的范围,对申请企业主营业务是否符合认定领域进行审核(原则上企业技术中心研发的主要产品和服务应属指导目录范围);
 
3.采取公平公正公开的形式,择优推荐符合领域要求、基本条件符合《管理办法》规定、各项条件较优的企业技术中心。
 
(二)每个区市和功能区推荐企业技术中心不超过1家。受国务院督查激励,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可增加2个推荐名额。
 
(三)请于2019年7月5日(星期五)前将推荐正式文件(含《2019年拟申报国家企业技术中心一览表》,纸质版2份,Word格式电子版)、企业申请报告(含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数据表、证明材料、真实性声明,纸质版6份,PDF格式电子版)集中报送我委高技术产业处。请严格按照时间要求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二、2019年评价工作
 
(一)请各区市发展改革部门组织辖区内国家企业技术中心按照《工作指南》完成评价材料,并对评价材料进行初审确认。。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分中心独立参与评价。
 
(二)请各区市发展改革部门于2019年7月5日(星期五)前将申请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文件及评价材料(一式两份)报送我委高技术产业处。
 
附件:1.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方法
 
2.2019年拟申报国家企业技术中心一览表
 
3.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
 
4.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工作指南(试行)
 
5.真实性声明(样式)
 
6.申报咨询联系方式
 
7.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名单
 
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第26批)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及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工作的通知
 
附件1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方法
 
附件3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2016年第34号令)
 
附件4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工作指南(试行)
 
 
青岛市发展改革委
 
2019年6月5日
相关下载: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第26批)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及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工作的相关附件1-7 2019072958589421.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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