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07-5-22 来源:本站 返回列表
一、简要说明:
注册商标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任何人可以向商标局提出撤销该注册商标的申请。
二、申请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可以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三、申请书件的准备
1、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申请书(应注明撤销理由);
2、公司须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个人须提供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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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具有无形资产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商标评估报告;